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了三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曹某当庭表示上诉。澎湃新闻消息,记者4月19日晚从有关方面了解到,3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诈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已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2020年7月1日贵阳警方发布通报,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在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并处罚金,3人退赔腾讯公司431万余元。

至于老干妈与腾讯之间,则已在2020年7月9日双方发布的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已经握手言和,腾讯也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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